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监辅助执法人员2名。
一、招聘对象
所招聘人员原则上限纳溪区户籍或常住人口。
二、招聘职位性质
招聘职位均属临聘人员,依据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其中: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,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;
(二)年龄35周岁以下(1988年1月3日—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),,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;
(三)具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,经常下乡出差,建议男性。
(四)思想素质好,品行端正,能吃苦耐劳,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,服务意识强;
(五)身体健康,体检合格,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要求;
(六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;
2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3.有违纪、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5.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6.面部、颈部及着短装时有可见纹身或直径超过3CM瘢痕等影响执法人员形象的;
7.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8.不适合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
(一)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。
(二)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,工资待遇为2700元/月(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),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。
(三)其他待遇按合同约定发放。
五、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3年1月10日(8:30-12:00)。
2.报名地点: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(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七楼)。
3.联系人:刘晓双,联系电话:0830-4293826。
4.报名要求: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报名时,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,并填写《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2份(见附件)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《面谈通知书》。
5.资格审查: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
此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,面谈时间、地点详见《面谈通知书》。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《面谈通知书》入场,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地点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根据面谈结果,由面谈工作组确定拟聘人员。
(三)体检
对面谈工作组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“其他”版块上公布(网址:http://www.naxi.gov.cn/zw/fdzdgknr/rszk/rszk2)。
(四)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、用人单位具体实施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,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等,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。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、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,可以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五)递补
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,如有递补对象,招聘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是否递补。
(六)公示
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(举报联系电话:0830-4293826)。
(七)聘用
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、不影响聘用的,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期《劳动合同》,由区应急局考核管理,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有关事项将随时在“中国·纳溪门户网站”人事招考栏目(http://www.naxi.gov.cn/zw/fdzdgknr/rszk/rszk2)公布,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2.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830-4293826。
附件: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监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.docx
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
2023年1月3日